了解成考了解成考 报名流程报名流程 加分政策加分政策 真题汇总 18-23年真题汇总 成考办电话成考办电话

咨询热线

15700080354 (点击在线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成考资料 > 正文内容

2024年浙江成考专升本民法物权复习考点(2)

时间:2024-09-20 17:37:53 作者:储老师

学历提升   【导读】2024年浙江成考专升本民法物权复习考点(2)。在浙江成人高考专升本考试中,民法科目占的分数比重多,是一个重点拿分科目,且有许多重要知识点。

         浙江成考网给各位同学带来了2024年浙江成考专升本民法物权复习考点(2)的内容。同学们可以认真阅读仔细练习!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为营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有土地的权利。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

  1.期限届满

  承包经营权期限届满的,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但是,若承包人不继续承包的,或者依照法律规定承包人不能继续承包的,则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承包人放弃承包权的——交回承包土地的

  3.提前收回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考试提醒

学籍查询:3月初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微信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APP
下载

联系微信
联系
微信
扫描
二维码
反馈
建议
回到
顶部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