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成考了解成考 报名流程报名流程 加分政策加分政策 真题汇总 18-23年真题汇总 成考办电话成考办电话

咨询热线

15700080354 (点击在线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成考资料 > 正文内容

2024年浙江成考专升本《民法》考点速记(八)

时间:2024-09-25 17:00:12 作者:储老师

学历提升   【导读】2024年浙江成考专升本《民法》考点速记(八)。在浙江成人高考高升专考试中,民法科目占的分数比重多,是一个重点拿分科目,且有许多重要知识点。

         浙江成考网给各位同学带来了2024年浙江成考专升本《民法》考点速记(八)的内容。同学们可以认真阅读仔细练习!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的特点:

  1、平等性

  2、内容的广泛性和统一性。

  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各国对胎儿的法律地位均作出特别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

  1、胎儿只要出生时尚生存,出生前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2、不承认胎儿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在某些事项上视胎儿为已出生。

  3、不承认胎儿有民事权利能力,也不认为在某些事项上视胎儿为出生,仅是在某些事项上对胎儿的利益予以保护。我国现行立法采取的是第三种体例。

  四、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依《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至自然人死亡时其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终止,因此死亡是自然人民事权利终止的法律事实。民法上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考试提醒

准考证打印:14日开通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微信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APP
下载

联系微信
联系
微信
扫描
二维码
反馈
建议
回到
顶部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