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成考了解成考 报名流程报名流程 加分政策加分政策 真题汇总 18-23年真题汇总 成考办电话成考办电话

咨询热线

15700080354 (点击在线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资讯 > 正文内容

2022年宁波市成人高考疫情防控及考生须知

时间:2023-11-25 11:16:31 作者:储老师

学历提升

 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将在11月5日-6日举行。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复杂严峻,防疫规定会适时调整,谨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宁波教育考试”及短信(不要当作垃圾短信随意删除)通知,了解我省成人高考防疫最新政策,并按我省防疫政策做好考前防疫准备,避免因防疫准备不合规而不能正常考试。

  1.考生须在考前主动查询、了解浙江教育考试院及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宁波教育考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2022年成人高考疫情防控要求,遵守考试防疫相关规定。考生不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市内考生在考前14天内尽量在考点当地避免流动,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根据宁波市目前返甬政策,省、市外考生按返甬政策要求时间,提前到达我市考点所在区域,落实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目前返甬政策见文末。

  2.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支付宝”或“浙里办”APP完成本人浙江“健康码”(浙江省内各市健康码可通用)的申领,无浙江健康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须符合浙江“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并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纸质均可)。

  4.自浙江省外返甬的考生需落实“3天3检”,自浙江省内宁波市外返甬的考生需落实“3天2检”。除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需提供“3天3检”、“3天2检”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5.考前14天(10月22日起),考生须开展自我健康监测。期间若出现“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37.3℃),或有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均须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并到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和核酸检测。

  

 

  6.若考生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监测期或处于日常健康监测期,需提前联系考点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

  7.考生应于10月31日至11月3日在我省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前需按提示在相应界面如实填写健康状况,无浙江“健康码”或“健康码”异常者不予线上打印准考证,请及时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8.考生须积极配合教育考试机构、考点进行健康核查(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检查、体温检测等)。进入考点佩戴口罩,进入考点、考场时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候考期间人员间隔1米以上,不扎堆聚集聊天。入考场时统一进行手消处理,考试结束有序退出考场。

  9.若入考点时出现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等异常状况,应服从考务人员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试时突发身体不适,请及时报告并配合应急处置。有异常情况人员在核酸检测结果确定前,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10.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但不得妨碍身份识别和验证。非低风险地区、发热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1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12.考生应事先了解考点交通拥堵情况,尽早提前到达考点,为入场检查、体温检测留下足够的时间,同时按照考点检查流程做好查验准备,避免因防疫工作流程而延误考试(考点不提供停车场)。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外地来甬的最新政策

  市外来(返)甬人员,务必提前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基层组织报备,可通过“返甬码”在抵甬前24小时内完成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7日内有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甬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7日内有疫情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甬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甬人员:配合落实浙江省最新防疫政策。

  ●其他省外来(返)甬人员应在抵甬后第一时间完成一次核酸“落地检”,其中:

  ①省内市外来(返)甬人员实行3天2检(第1天,第3天);

  ②省外来(返)甬人员在落实“3天3检”(抵甬3天内每天完成1次核酸检测)的基础上,建议抵甬后3天内尽量居家,非必要不外出,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身体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就医。(因疫情形势复杂多变,部分省外重点地区返甬人员请按照当地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考试提醒

成绩查询:11月下旬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微信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APP
下载

联系微信
联系
微信
扫描
二维码
反馈
建议
回到
顶部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