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成考了解成考 报名流程报名流程 加分政策加分政策 真题汇总 18-23年真题汇总 成考办电话成考办电话

咨询热线

15700080354 (点击在线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历年真题 > 正文内容

浙江电大2022春法学专业(本科)入学水平测试试卷

时间:2023-11-17 11:12:53 作者:储老师

学历提升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2020年(春)开放教育

法学专业(本科)

入学水平测试 试卷(开卷)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所选正确选项填在答题框中,每小题3分,共30分)

1.下列有关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与行为能力的范围一致

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先于其行为能力产生

C.法人在清算期间仍然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D.法人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是不同的

2.完全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 )的人。

A.限制行为能力

B.无行为能力

C.视为无行为能力

D.有行为能力

3.下列各项中不能当然引起委托代理消灭的情形是( )。

A.代理事务已完成

B.被代理人死亡但代理人不知道

C.代理人辞去代理

D.代理人死亡

4.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饭馆,甲以自有的临街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乙投入10万元现金,丙则提供全套厨房设备,对于上述财产( )。

A.合伙人按份共有 B.合伙人共同共有

C.合伙人统一管理、使用 D.合伙人分别管理和使用

5.某企业老板在招工时与工人所签合同中印有“在受雇期间发生工伤或死亡,雇主概不负责”字样。该行为主要违背了民法的( )原则。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等价有偿原则 D.合法民事权益受保护原则

6.下列共有关系中,属于按份共有的是( )。

A.夫妻共有财产 B.家庭共有财产

C.合伙积累财产 D.两人各出半价合买的耕牛

7.某甲将自己的房屋一间作为抵押,向某乙借款2000元。在抵押期间,某丙向某甲表示愿以3000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此时( )。

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告之抵押权人乙,并且告之受让人丙房屋抵押的情况

B.甲只能将该房屋卖给乙

C.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丙,无须告之抵押权人乙,但丙只有在抵押关系解除后,才能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他已不是房屋的所有人了

8.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 )。

A.人际关系 B.合同关系

C.民事关系 D.民事法律关系

9.赵某拾到一手表并据为己有,此事实属于( )。

A.无因管理 B.合法取得

C.不当得利 D.侵权

10.甲在西服店加工西装一套,取衣服时,因所带钱不够加工费,服装店没有让其取回服装,服装店的权利属于( )。

A.留置权 B.抵押权

C.质权 D.典权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每题所给的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写在答题框里,少选或多选均不得分。每小题4分,共20分)

1.法的规范作用( )。

A.指引作用 B.评价作用

C.强制作用 D.教育作用

2.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

A.主体 B.内容

C.客体 D.事实

3.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各民主党派的性质是( )。

A.单纯的阶级政党 B.具有政党形式的政治组织

C.具有政治联盟的性质 D.利益集团

4.我国的中央国家机关有下列哪些(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公安部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5.行政主体包括( )。

A.国家行政机关 B.行政相对人

C.公务员 D.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25分,共计50分。)

1.张某有两处私房,一处自用,将另一处委托何某出租。何某将该房出租给王某,约定租期五年。二年后,王某之妻从单位分得一套住房。半年后,王某在外地的一个亲戚来京治病,王某将承租的私房借给亲戚丁某居住,约定在丁某治疗结束离京后将房屋返还于王某。不久,张某甲自己住的私房因失火焚毁,张某甲请求终止租赁合同,收回住房。

问:(1)此案有几种民事法律关系?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是什么?

2.被告人张某(男,15岁)于某晚在酒吧见到幼女王某(13岁,身高1、6米,体重62公斤),张某主动与王某搭话时并约其到自己的宿舍玩,王表示同意,到张的宿舍后,二人聊天后表示今后愿意谈恋爱,并发生了性关系,以后二人经常来往。某日,此事被王某的父亲发现,后到公安局报案。

请问: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考试提醒

成绩查询:11月下旬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微信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APP
下载

联系微信
联系
微信
扫描
二维码
反馈
建议
回到
顶部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