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成考了解成考 报名流程报名流程 加分政策加分政策 真题汇总 18-23年真题汇总 成考办电话成考办电话

咨询热线

15700080354 (点击在线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院校 > 浙江财经大学 > 正文内容

浙江财经大学关于2021年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3-11-16 13:44:35 作者:储老师

学历提升

为统筹安排好学校暑期各项工作,同时为新学年开学做好准备。经研究,现将学校2021年暑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放假与教职工轮值轮休

1.学生:

1)本科生7月12日至25日为两周短学期,7月26日起正式放暑假。

2)研究生7月10日起正式放暑假。

2.教职工:

1)7月12至13日正常上班。

2)7月14日至9月3日,工作日到校到岗轮值,轮值期间按正常时间上下班。

(二)本科生军训安排

20级本科生军训安排在8月24至9月4日,共12天,21级本科生军训安排在9月7日至16日,共10天。

(三)新学期开学

1.学生:

1)18级、19级、20级本科生和19级、20级研究生9月5日报到注册,9月6日正式上课。

2)21级本科生9月6日报到,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3)21级研究生9月6日报到,9月7日至10日入学教育,9月13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9月4日(周六)起正式上班。(9月5日正常上班)

二、工作要求

(一)暑期短学期

1.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短学期各类教学和实践活动安排提供保障和服务。

2.短学期的课程教学必须符合学校管理规范,确保教学质量。教务处要将暑期短学期课程纳入教学质量评价范围,加强质量监控。

3.团委、研究生院及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准确掌握学生动态状况。

(二)暑期学生留宿

各学院要有序安排学生离校。暑期留校学生须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并严格服从学校疫情管控措施和校园管理各项规定

(三)2021级新生入学

相关部门及学院要高度重视2021级新生入学报到、入学教育和开学典礼等工作,落实好疫情防控举措。要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相关人员须及时到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任务要求,确保新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安全。

(四)教职工轮值

1.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需在轮值期间安排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在岗,在岗工作人员须能办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工作事务。

2.各部门、各单位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切实做好在校师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执行轮值工作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制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轮值安排利用“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等平台解决和处理好师生需求,如无法在线完成的,应及时返校到岗处理相关事务。

3.图书馆、财务报销大厅、相关体育场馆等正常开放,具体开放方案由相关部门另行制订,报党校办统一公布。

(五)其他

1.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好暑期各项工作安排,同时配合学校统一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和谐安全稳定。

2.相关部门及学院要做好暑期离校学生的安全和疫情防控教育工作,切实关心留校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做好疫情管控、安全保卫、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困难党员、困难学生、困难教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的慰问走访工作。

3.暑期校园内原则上不组织大型活动,如必需组织的,提前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相关部门要做好暑期班车、餐饮、水电、网络等综合保障工作,统筹做好教学设备维护保养、房产维修改造和后勤设施改善更新工作,为新学期顺利开学做好保障。

5.暑期严格执行中层及以上干部24小时在校值班制度。为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突发事件得到快速响应、有效处置,值班人员须严格按值班表值班,到岗后第一时间向值班校领导报告,并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至值班人员个人手机,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要定时巡视校园及学生生活区,认真做好台账记录,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迅速指挥、协调处置,并及时通知相关学院和职能部门。具体值班安排详见校内值班安排表。

6.学校成立暑期轮值轮休工作督查工作小组,由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组成,负责对暑期轮值工作进行督查。学校轮值工作情况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监督投诉电话详见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人事处当日轮值工作安排表。轮值期间一旦发现有违规情况,将严肃追究责任。

7.东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文华校区管理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要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总体部署单独制定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方案。

8.师生要做好个人疫情防护措施,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

请各部门、各单位按要求填写《2021年暑期轮值工作表》,电子版7月9日(周五)下班前报送党校办。


                           

              校长办公室

               2021年7月2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考试提醒

学籍查询:3月初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微信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APP
下载

联系微信
联系
微信
扫描
二维码
反馈
建议
回到
顶部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