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及转换办法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及转换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历继续教育改革方案》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推进学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及转换制度,减少学生重复性的学习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推进学历继续教育学分信息化管理,建立学历继续教育学分银行。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的对象为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
。第二章学分认定与转换的范围
第四条学分认定与转换是指学生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以外,通过其他途径和方式学习获得的课程学分、资格证书等学习成果,依据认定标准和认定流程,申请认定为有效学分,再依据转-2-换规则,转换为专业教学计划内课程学分,毕业资格审核中予以认可。
第五条可用于学分认定与转换的情况:
1、国民高等教育系列同等或更高层次的毕业生,所修的专业中有相同或相似课程的,即可申请相近课程免修。
2、已取得同等或更高层次的相同专业、相同课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者,即可申请相近课程免修。
3、已取得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技能证书,即可申请免修一门课程性质与证书属性相近的课程。每位学生最多允许免修三门课程。
4、已取得人社局省二级及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者可免修《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
5、自入学当年算起前三年内通过全国三级英语考试者可免修大学英语课程。
第三章申请学分认定及转换的实施第六条申请流程:
1、学生开课前一个月由本人持课程成绩单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向教学点提出学分认定及转换申请。
2、教学点初审后提交继续教育学院。
3、继续教育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符合学分认定及转换的学生数据在管理平台做好设置工作。
第七条学生申请转换的课程学分总数不得超过毕业总学分的30%。
第八条学生如通过学分认定及转换的,学生学费不予减免。-3-第九条如提交申请过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则认定的课程成绩和学分无效,备注违纪,成绩记“0”分;如毕业后发现的,则注销其学历。
第十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3月3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07校园平安夜11-16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成考考试科目有哪些?11-08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课程内容公告11-16
- 成教学院金华党校教学点08届毕业生回母校交流11-16
- 2024年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入口12-22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新生入学11-16
- 西安交大现代远程教育专家组一行莅临浙工商成教院检查11-15
- 浙工商成教院2015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正在进行时11-15
- 成考被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后还要考试吗12-08
- 2022年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成考报名时间11-03
- 2022年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成考网报材料11-17
- 浙江工商大学宁波函授站举行2011级新生开学典礼暨先进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