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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成人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时间:2023-11-15 15:09:22 作者:储老师

学历提升

  第一条 为规范成人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校址与代码。学校校名全称为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层次学历证书。校址:杭州市莫干山路 1515 号。学校省院校代码:461;全国院校代码:12036。

  第三条 办学性质、类型和层次。性质:公办;类型:成人学历继续教育;层次:高起专;学习形式:函授。

  第四条 学校成人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校简介: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首批高职院校之一,位于杭州市,创建于 1958 年,隶属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是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单位,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称号,拥有国家级示范专业点 4 个、国家级创新

  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 9 个、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专业 4 个、省级优

  势和特色专业 12 个、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大类示范专业点 4 个,被誉为“浙江交通人才摇篮”。学校充分发挥社会服务功能,依托国家船员培训资质、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浙江鉴定站、浙江工匠学院交通

  分院等,建成全省综合交通继续教育网络,是浙江省示范性继续教育(社会培训)基地,多次入选“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 50 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成人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成人高考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七条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

  机构,具体负责成人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与学习形式

  第八条 2023 年招生专业和学习形式如下。

层次成人高考科类专业名称学习形式修业年限
高中起点专科文史类现代物流管理函授2.5 年至 5 年
理工类机电一体化技术函授2.5 年至 5 年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函授2.5 年至 5 年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函授2.5 年至 5 年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函授2.5 年至 5 年
空中乘务函授2.5 年至 5 年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函授2.5 年至 5 年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函授2.5 年至 5 年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函授2.5 年至 5 年
物联网应用技术函授2.5 年至 5 年
市场营销函授2.5 年至 5 年

  注:最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十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

  录取”的原则,依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加分政策按照《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 在招生计划允许的情况下,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可视成人高考上分数线人数和学校办学资源而定。

  第十四条 专业招生人数不足 20 人不能开班,其上线考生在征求考生本人意见后转至相近专业学习。

  第四章 入学复查及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 3 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等。学生学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 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按年分三次收费,具体为:文史类 2700 元/年•人,理工类 3000 元/年•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学校成人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详细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网站

  2. 咨询电话

  第十八条 学校成教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571-88481769。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省级招生部门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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