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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通知

时间:2023-11-15 15:03:33 作者:储老师

学历提升

2023年度执(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执(从)业药师、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浙执药协〔2023〕2号)文件精神,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第二期面授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继续教育对象

全省取得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含中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 继续教育学时

全年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的必修内容不少于45学时,选修内容不超过15学时。


3 培训安排

 报到时间:20231023日(学校南门门卫)

 培训时间:20231024-27

 培训地点: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

温馨提示:面授学员公需课可在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完成学习


4 收费标准

 公需科目免费学习。

 专业科目面授300元/60学时(20学分),资料费30元/人。

5 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继续教育学时由浙江药科职业大学负责登记,由省执业药师协会审核生效。公需科目学习完成后,次日起可在浙江药师网查询学分。专业科目面授培训完成后一周内可在浙江药师网查询专业科目学分。

新取得执业药师资格或初次参加我省继续教育的学员,在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之前,登入浙江药师网“个人管理中心”进行个人信息输入和修正。网页显示“信息未审核完成”的学员需将证书原件拍照发送至电子邮箱(zhejiangyaoshi@126.com)审核。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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